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以及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发展定位与规划,我校拟在2023年设置以下校外教学点。现对其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3月29日,凡对以上信息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电话:01068903061 邮箱:jxjy@cnu.edu.cn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以及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发展定位与规划,我校拟在2023年设置以下校外教学点。现对其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3月29日,凡对以上信息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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