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在毕业审核工作中已经取消了对合格试卷的直接审核环节,然而,各级自考机构在上报毕业申办材料时却忽视了对相关资料的整理,从而严重影响了省级审核工作的正常进行及考生的正常毕业。总结过去数次毕业审核工作经验,各级自考机构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毕业申请,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
1.对于拥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时,市州及主考学校自考机构在考生毕业申请前必须先在《信息系统》(考籍管理项目下面)操作多考籍号合并(包括外省转入)申请并送审,省考试院在《信息系统》对考生申请进行审批。如发现省级没有及时审批,或者没有审批通过的,请市州及主考学校自考机构工作人员及时沟通联系(88090373)。没有审核通过前请不要申请毕业。一般多考籍号申请合并,市州和主考学校自考机构可以即时发现即时申请(务必要送审),省考试院审核集中在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完成(申请原则,以正确的信息为主考籍号,兼顾是否有相片,申请合并的考籍号不能够有报考或申请毕业等其他待操作事项)。
2.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其基本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到县(市、区)或主考学校自考机构现场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上签字。 工作人员一定要告知考生:经考生确认签字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将会影响如期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在上报考生毕业材料时必须提供考生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帖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指定位置上面【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盖章加以确认,盖章的目的:一是确定是否有,二是如果更换过可以看出来,三是防止作为其他用途,更好的保护好考生个人隐私。】凡参加了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者,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身份信息。
3.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提前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己的专科毕业信息,查询结果请自行打印【统一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至:上半年为当年的9月底;下半年为次年的3月底,(下同)】。对于学信网无专科毕业信息的(申报当年度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需要学历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4.在《信息系统》中申报填写成绩时:左边成绩为红色可以不去过问,如是灰色必须到右边找相关依据。对于考生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但《信息系统》中却没有相关数据(即2006年前参加考试),自考机构工作人员在毕业申请操作中需要手工输入成绩,并上报该门课程合格试卷或单科合格证(不包括2006年后及实践性环节的课程;材料放在《回执单》的后面)。
5.按照《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考生如有免考须在5月18日前(下半年11月18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在5月21日前(下半年11月21日前)终审通过的不予认可。根据专业计划中说明部分,考生如有免考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等课程的还需填写《课程免考审核表》,并提供免考相关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如已在主考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成绩的不需要填写《课程免考审核表》。填写“免”字的免考课程必须提供完整的审核表格及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6.工作人员在《信息系统》毕业申请时要完整的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如:民族、考前学历、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专科证书编号、专科专业、专科学校(申请专科不需要填)等内容。湖南省自考考生专、本科同时申请办理的在专科证书编号栏填写“专本同办”。